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条件,必须切实管理好,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实验室要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二、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科学管理。教学仪器设备要按国家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帐。各种仪器、标本、模型、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科分类存放,定橱定位,一橱一卡,做到帐、卡、物三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三、对新添置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拆封核对,放入相应的橱内,填写橱卡,并记入仪器分类帐。
四、对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设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五、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并检查是否完好。
六、每年年底,教导处组织教研组长等有关人员对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进行一次清理,填写仪器总帐。对不能正常使用的仪器进行修理维护或报废,填写仪器报损表并交主管校长审批。
七、实验室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必须由移交双方交接,教导主任监交,三方签字后生效。
八、仪器损坏赔偿处理:
1、凡属质量问题或自然老化而引起的仪器损坏,免于赔偿,但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可作报损报废处理。
2、实验教师在操作过程中不慎损坏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要如实填写仪器报损表。凡属违规操作或其它失职现象造成的损坏,应照价赔偿。
3、学生做实验时,如有仪器损坏,应登记造册,照价赔偿。
4、经鉴定确已丧失价值的仪器除低价、易损、易耗物品,实验人员可直接注销外,其它均需办理报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