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护校队安全管理制度
为应对意外灾害事故和不法分子的侵扰,确保学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公安、消防、综合治理等部门的指导下,护校队负责学校的安全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处理及保护工作;
2、护校队成员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以及家长组成;
3、巡查、守护值班期间,要加强学校校门、围墙等重点部位的巡查;
4、节假日护校队员要参与护校工作;
5、护校队员要协助保安对外来人员进出校门进行管理,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提示学生进出校门当心过往车辆,引导出入学校车辆安全行驶与停放;
6、提高警惕,注意掌握学校内及周边治安动态,如发现打架斗殴、抢劫偷窃、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等突发事件,要主动应急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