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图书外借制度
1. 本校图书馆采用全开放超市式外借服务,全部实行微机管理,电脑借书。各类图书一律凭借阅证借阅。
2. 根据学生不同的认知技能确定不同的借阅数量:中年级(三、四年级)学生每证每次可借阅1册,高年级(五、六年级)学生每证每次可借阅1-2册,特长生或读书积极分子可由各班班主任向图书馆申请办理特殊借阅证,以满足学生的阅读需求。
3. 学生进入书库需出示本人借阅证,索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内;查阅书籍时应将代书板及时放于所取书处,直至找到所借书籍后连同代书板一起交至管理员办理外借手续。
4.学生外借图书借期两周(节假日除外),应按时归还图书,到期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一周。逾期不归还者,我们将予以催还、教育、停借,期限为一周,并纳入班级最佳课外阅读评比活动。
5.学生进入藏书库必须文明守纪,不准言谈嘻笑,不准拥挤,不准吃零食,不能带包,保持室内整洁、安静。
6. 要爱护图书,不乱翻书籍,书标和条形码不得撕毁。查阅时,应注意分类号或书号顺序,请勿乱插乱放,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者,酌情处理。
7. 外借图书时需仔细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向管理员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8. 图书不准转借、代借,图书遗失要赔偿,损坏书籍要及时自觉地予以修补,对情节严重者将按章处理。
9.借阅证应妥善保管,不能遗失。若遗失应先将书籍归还后,及时向图书馆提出补办申请,统一登记,注销旧证,办理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