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突发性事件处理机构及岗位职责
一般突发性事件发生后,一般由各班主任老师负责处理。
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由校长和学校中层领导组成。由校长任组长,各中层领导任组员。
重特大事件领导小组负责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的制订,相关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完善;督促各班级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事故发生时,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指导工作;指导全校师生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
领导小组平时安全分工情况
校长负责全校安全工作;法制副校长负责协助校长;课程中心蔡红主任负责校内学生课内外安全工作;服务中心承国健主任负责校舍、学生活动场所及食堂安全工作;学生中心沈波主任负责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卫生老师承璇负责学生预防传染病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时分工情况
1.校长: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和自理学校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重特大事件的日常处理工作,做好事件处理情况的信息汇总、草拟新闻报道,接待有关新闻单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材料,代表学校对外公布有关情况;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好事故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做好上级领导以及有关地区领导的接待工作。
2.课程中心:协助校长做好种类事件现场指挥工作,负责事件现场监护、疏散师生、保护现场、监控险情,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排除现场险情、抢救伤员等工作。必要时请求,协助当地政府、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同时关注事态发展。
3.服务中心:负责师生的急救工作。要在第一时间对师生进行抢救,急送市级医院。
4.学生中心:做好全体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要对全体学生进行心理健康辅导。
5.善后处理保障小组:由校长领导,由全校教师参与,做好校内教职工、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做好校外家长的安抚工作,防止因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各处置工作小组及负责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在事件处理中,一要沉着冷静,积极救护,二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件、事故的危害进行科学监测,制定科学救护措施,实施正确的处理办法,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处理原则
“及时报告,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护措施,并在2小时内将核实的情况通过电话、传真向镇中心、区教育局办公室报告(或直接向办公室主任报告)。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时,学校在报送教育局办公室的同时,立即向虹星村、慈城镇人民政府、慈城派出所镇卫生院、宁波市保黎医院等部门通报。
“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快速反应”原则。进一步完善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安全隐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我校将本着谁发现谁是第一处理人的原则,确保快速反应,及时应对。一旦发生重特大事件,学校全体领导班子和教师将紧急行动,相关负责人员各司其职,做好事件、事故的处置工作。
“教育疏导,化解矛盾,救人第一”的原则。学校若发生群体性事件,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学校若发生安全事故,要坚持“救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在组织抢险救灾时,严禁学生参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确保教师和学生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