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内 部 审 计 报 告
武教内审(2010)第21号
关于郑陆中心小学
钱国云校长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
中共武进区教育局纪委:
根据武进区教育局2010年审计工作计划,局内审小组于2010年10月19日至2010年10月21日,对郑陆中心小学校长钱国云校长自2007年10月至2010年9月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就地审计(2008年之前已进行过审计)。本次审计,钱国云本人及相关部门及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作出了承诺。结合该校实际情况,我们就钱国云同志任职期间单位及本人遵守财经法规情况、个人廉洁自律、学校的财务收支等,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凭证、查阅有关合同、协议、向有关同志发放审计调查表等审计程序。审计期间,未接到钱国云同志有严重违规、违纪情况的反映。
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学校占地面积34663平米,建筑面积9167平方米。现有教职工91人,其中:在编教职工69人;代课教师11人;临时工11人。
二、审计结果
(一)学校资产情况
截止2010年9月,帐面资产总额1117.96万元,其中:贷币资金110.10万元,固定资产916.71万元,应收及暂付款91.15万元;负债总额12.26万元,其中:代管款项5.72万元,应付及暂存款6.54万元;2010年1月-9月收入710.33万元,支出824.87万元;帐面反映净资产1105.7万元。
(二)学校内控制度及财务核算情况
该校财务岗位设置合理,会计、出纳岗位分别设置,学校行政帐及食堂帐均采用电算化记帐,所有收入均解交财政专户,全部入帐;审计中未发现有私设“小金库”违规现象。
(三)重大经济事项操作情况
1、设备购置。08年6月购置的松下摄像机、10年9月购置3台空调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2、修缮费。部分维修项目以材料票抵冲工程款:08年1月50#凭单装璜维修款17140元、2月68#、69#凭单油漆款77680元(该项目已审计);09年11月20#凭单油漆款4180元。
3、部分办公用品、杂品等未附清单:如08年2月45#凭单杂品18050元(明都超市)、09年1月20#凭单日用品13400元(常州百货大楼)。
4、招待费支出情况。2008年度招待费支出为107003元,其中招待费列支15631元,其他为会议费支出;2009年度招待费支出为77906元,其中招待费列支14704元,其他为会议费支出(08、09年招待费主要为07年创优质学校、08年110年校庆所致);10年1-9月招待费支出为51561元,其中招待费列支43768元,其他为会议费支出。
(四)食堂财务收支情况。
1、收费标准。2008年春季为500元,2008年秋季至2010年秋季为550元。
2、收支情况。
年度 |
收入 |
支出 |
结余 |
2008 |
1652558 |
1517713 |
134845 |
2009 |
1365484 |
1341877 |
23607 |
2010年1-9月 |
1009820 |
1056352 |
-46532 |
(五)工会财务收支情况。2008年度至2010年9月,工会无不正当支出,但在收入方面不规范,2008年收取学生照片费3037元;2009年收取学生照片费2414元;2010年收取学生照片费1189元。
三、审计建议
1,购置设备以后应报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2,凡办公用品、超市购置的日用品等都应附详细清单。
四、审计评价
1、学校按规定要求提交了审计承诺书、审计自查表等审计调查表。
2、根据钱国云同志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政纪律情况调查表及钱国云同志任职期内执行有关廉政规定情况自查表反馈的信息,没有发现钱国云同志有违反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的情况。
3、对于以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请学校于1个月内把整改材料交局内审小组。
武进区教育局内审小组
孙庚星 沈立琴
五、附件。
1,审计调查表
2,2008年至2010年9月行政、食堂财务报表
- 附件: